2)第684章 天神之鞭 (八)_我们的16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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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比如花魁娘子王美儿和卖油郎秦重,就一起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,但愿这个故事是真的。

  汉唐集团的人鄙视那种认为明末妓女比文人更有气节的言论,太孩子气了。

  这里气节的成本是不一样的,一个是单身,一个可能是牵扯到几百人的家族。

  让一切都回归常识吧,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成了顺民。

  再说了,大明朝真就那么值得人们为它去送死?

  但是!

  在遭到了屠杀时,所有的反抗都是充满着人性的光辉!

  无论用什么理由或方式,对他人的人身侮辱与屠杀,都是邪恶的,都是会受到审判的!甚至可能不会有机会被审判

  秦淮河的青楼区在战乱中也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。

  现在,这里也一点点在恢复着生机,但是青楼的生意不好做了。

  明代初期,政权曾一度建立官妓的制度,有比较明确的官、私妓的区划。

  中期以后,政治势力差不多已全然撤出对妓女活动的干预,而原本出自俘虏、罪犯或其家属等官奴婢身分的官妓,因为“买良为娼”的盛行,已经模糊了官妓的界线。

  同时,由于官僚在法律的执行上无法有效取缔非法营业的私娼,所以原本“不隶于官,家居而卖奸者”的私娼,在实际营业上也走出家庭范围,私设娼肆却公开营业;相对而言,官妓经营不善也可能沦为流动娼妓。

  如此,无论在法律身分的界定上,或实际的营业方式上,官妓与私妓的界线差不多都已泯灭。

  总之吧,明代早期娼妓的产生可以说主要由政治力量所造成,而明中期以后,娼妓之产生则主要由经济性因素在挥影响力。

  所谓的“妓女”,并不一定就是在妓院中应召的女性。

  在南京城内,妓女的社会活动形态颇为多样,概念性地加以区别,大抵可粗分为:土娼、游妓及院妓三种不同的形态。

  “土娼”遍布在各个市镇、驿站或人潮密集的要道旁。

  至于“游妓”则主要聚集在城市中,她们流连于酒楼、茶馆中,以其姿色或才艺招徕客人,与之共享一夜之欢,这类“游妓”可谓是城市繁华的寄生者,她们依附着同时也增添着城市的繁华。

  除此,比流动于酒楼、茶馆间的游妓更高层的是妓院中的妓女,这些“院妓”拥有专属而精致的活动空间,这种空间上的优势让她们的活动得以展出独特的艺文化。

  当这一切都刚刚恢复时,当秦淮河上刚刚又有了欢声笑语时,两江总督马国柱下令把妓女全部拿下!

  只有邪恶的人在危难时才想到用女人来挡灾!

  南京城头的小火炮事先都摆布到了所谓的“木浮营”上。

  但是它们在长江舰队的炮火中,连一刻钟都没有守住。

  鞑虏们对水战的理解,断送了他们所有的火炮--但是他们仍然有重弩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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